法院审判后的赔偿金,可以和原告商量少给点吗
法院审判后的赔偿金,可以和原告商量少给点 判决后,在执行阶段,如果达成协议,可以到找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做笔录,就可以按照协商后的金额进行赔偿了。
法律分析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如果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在判决之后直接把赔偿金打给原告,或者交给法院,由原告去法院领取。如果义务一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权利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1)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 ①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②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合 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赔偿,只能调解,调解室一种双方讨价还价的行为,不会依照法律计算的。一般情况下,调解下来的数字会比法院判决数字少的,主要看原告了,商量情况都属于协商,闹到打官司对赔偿金已经不能够协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