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中国能实行周薪制
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来自福建厦门的全国政协委员庄威提出《关于试行周薪制的建议案》。
周薪制并不是什么新鲜萝卜皮,它在英美等发达国家是一种常见的工资支付方式,尤其是在服务行业,薪酬大多按小时计算,然后每周发放。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却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
究竟是什么样的背景促使了周薪制的升温呢?
我们留意到2002年6月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所作的一份访问调查,该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对700余位城市居民进行了一次访问调查:周薪、月薪、年薪,哪一种发薪方式最让人满意?调查结果表明,希望领取周薪的人(占25.7%)和希望领取月薪的人(占29.7%)基本持平。该调查结果曾引起媒体广泛讨论。
然而,佛山人是否也这样想呢?记者的采访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周薪制的认同度并不高,要真正在一些行业实行尚需要做多方面的努力。
“周薪制”的基础在哪?
据庄威介绍:周薪制在我国已具备经济和法律基础。200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70元,即月工资已超900元。2002年1-3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跃上10万亿元的新台阶,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在我国发放周薪已有经济基础。
另外,国家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为周薪制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实行周薪制符合该规定第七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工资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对于周薪制这一事物在中国是否具有可行性?庄委员认为:对于建筑企业饮食以及加工制造业等行业而言,工人工资只是占了工程造价的12%-15%的比例,虽然流动资金是该类企业的“要害”,但是对于保证工人的合法权利而言却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信用进行档案统一管理,失信企业实行“一次性淘汰”;要求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预备金”,必将有望避免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同时还有日益成熟的金融运行机制做保障,因此,不会增加企业运行成本,浪费人力资源。
如果实行将怎么算所得税?
虽然说周薪制在中国已经具备了推行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上还是要面临着诸多的制度问题。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津认为:“我国现行的薪酬福利体系都是以月薪制为基础来设计的。举例来说,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月来交纳。如果实行周薪制,那么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何缴纳?再者,按照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也是按月征收的,如果实行周薪制,那么个人所得税又如何缴纳?这些都是值得有关部门专家商榷的问题。”
企业是否欢迎“周薪制”?
去年,上海赛洋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解释推行“周薪制”的原因时曾说过:“在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他们感到原来用月薪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的做法已经落伍。缩短结薪周期,每周对员工进行考核是他们实现人力资源节约化、密度化的探索之路。过去一年对员工进行12次考核,而现在一年要进行50次考核。企业通过这种高密度的、制度化的考核,使员工的精神处于高度亢奋之中,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但佛山石湾一家陶瓷厂的厂长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薪金水平是对员工工作成绩的一种直接认可,虽然各个行业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但我个人还是认为采用月薪制或是年薪制比较好。因为一个好员工的业绩往往不是在一两个星期之内就能体现出来的,特别是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他们的业绩或许要用几个月甚至是一年才能体现出来。如果按星期来计算工资,就不能公正地体现他们的价值。”“另外,现在各个行业之间员工的流动性本来就很大,如果再加上周薪的刺激,这个星期结算工资走一个,下个星期结算工资走两个,这样的话无疑就会影响到企业劳动力资源的稳定性,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周薪制”打工族怎么看?
在佛山某保险公司工作的肖先生对实行“周薪制”表示欢迎,他说:“实行周薪制好,每周发一次工资,既可以快一点看到自己工作的成果,同时也便于自己科学理财。这样至少就不会出现月初发工资吃鱼汤,月底没钱喝稀粥的窘境了。”
谈到“周薪制”,佛山一建筑工地的工人对此感到不可思义:“一个星期拿一次工资?这怎么可能?对于我们这些外来打工的人来说,如果能每个月按时拿到工资就很不错了。当然,我还真希望能一周领一次工资,那样就算工资被拖欠,也就只有一个星期的工资可欠。但现在的工作这么难找,就算他们欠我一个星期的工资我也还是要做下去啊?一个星期拿一次工资是不可能的!”
在南海某广告公司搞设计的李小姐对“周薪制”则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我看来,周薪、月薪与年薪都没有什么大的不同。试想一下,每个月拿四次500元跟月末25号一次性拿2000元有什么区别?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薪金的水平而不是它的发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