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女方外地户口的结婚几年能办户口到天津

对投靠人是没有要求的,只对被投靠人有要求,具体如下:

1、普通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天津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在津居住10年以上的,准予在津落户。

2、引进人才:

(1)天津市注册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自己名下住房,准予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与天津市注册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

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3、离(退)休人员:

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准予在津落户。

4、农投农结婚:外地农业人口与天津市农业人口结婚以及“两区三县”农业人口与其他13区农业人口结婚,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准予在津落户。

5、突出贡献:对外省市人员和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注册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及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

对外省市在津投资注册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及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

扩展资料:

天津市办理夫妻投靠需要的材料: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投配偶落户的,不提交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

按申报类别和落户条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人才引进需提交学历及职称评定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3、离(退)休人员户口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离(退)休证复印件;

4、突出贡献户口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天津市政府-在津落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