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做点什么道德与法治教案

1.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2.坚持正确的做法,学做一个有主见、正直的人。

3.坚决不做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

重点难点:

重点: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难点:做事要思考后果,坚持正确的做法,学做一个有主见、正直的人。

教学过程:

一、情景演示

观察教材第七页的图画,说说他们做的是对还是错,如果是你,你会怎样做?

(1)同学有道题不懂,想请你给他讲讲。

(2)马上就要交作业了,你的同桌还没有完成,让你把作业借给他抄抄。

(3)同学请你帮他打水浇花。

(4)同学被欺负了,叫你一起去教训欺负他的人。…..

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学会辨别对和错,学会选择。

教师小结:遇到事情,我们要仔细想想: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二、情景演示(课本8—9页)

(1)有一天,小明和朋友踢球的时候,不小心打破了旁边水果店的玻璃,同伴和小明说没人发现,快跑。

想一想:小明有哪些选择?

1.小明选择和同伴一起逃跑,反正也没人知道。

2.主动和老板道歉,赔偿。不同的选择有什么后果呢?(各抒已见)你的决定是什么?为什么?

(2)小军在日记里写道:我和伙伴看到别人家院子里的枣树枝长到墙外来了,有人说:“摘几颗枣子吃吧。”我不想这么做,他们笑我是胆小鬼。其实,我不是胆小,而是觉得这样做不对,可我又担心他们不和我做朋友了……

想一想:小军有哪些选择?不同的做法会产生什么不同的后果?你的决定是什么?为什么?

教师小结:

有时候,遇到的事情会让我们很难做出选择。这个时候就要多想想: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想清楚后果,坚持正确的做法,学做一个有主见、正直的人。

3.同伴说:网吧里真热闹,进去玩一会儿吧?虽然磊磊拒绝了,但是同伴劝他,就玩一次有什么关系!你是不是认为“就玩一次”没关系?

师:中国有句古话:勿以恶小而为之。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不对的事情再小也不能做。不对的事情再小也不能做。因为有了第一次,很容易有第二次、第三次......最后可能会铸成大错。

老师看过一个报道:2013年7月11日21时,被告人王某飞邀约被告人舒某某、舒某超到高速公路天桥上扔石砸车取乐。随后,三人来到威宁盐仓镇四堡村毕威高速路段的一天桥上,从天桥两端的路边抱石头到桥上,有车辆驶过时,三人便扔石头去打。因天桥上的防护网太高不易扔石头,三人便用石头砸开防护网边接处,将该天桥上的防护网拆开,见有车辆驶过

便从拆开的防护网处扔石头去打。

三名小学生在高速路天桥上扔石砸车取乐,结果致驾一名驶员死亡。日前,三名小学生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威宁自治县自治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舒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舒某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可能在这三名小学生眼中他们只是扔了石头,但是别人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自己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教师小结:

那些给他人带来伤害、危害社会的行为,我们坚决不能做。如果我们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监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哪些危险行为我们决不能做?赌博、打架斗殴、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

师总结:生活中做任何事,任何决定,都要三思而后行,认真思考这么做会带来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