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三会”指的是什么?

老三会是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老三会”是在以前(党委负责制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时期)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导部门。自从国企进行改革后,这“老三会”的行政领导作用逐步向“新三会”转移。“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改制后,“老三会”需要有机地渗透到“新三会”中发挥作用。在同一个企业里,这六个会不能互相替代,各自按自己的章程办事,但六个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把企业的各项工作干得更好。处理好新老三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思路是老三会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变工作职能和领导方式。党组织、职代会、工会选派代表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同时,董事会在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前,涉及到重要干部问题,事先要听取党委的意见,公司党委对董事会要聘任的经理人员人选进行考查,提出建议,然后分别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聘任。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总经理事先要征求职代会、工会的意见,这些都体现了“新三会”和“ 老三会”的结合。

“新三会”——董事会、股东会、党委会

所谓“新三会”是指1994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选择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试点方案》对国家和企业的权利义务的界限规定,要求企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