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竣工验收就交房并收取物业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房子未竣工验收就交房并收取物业费不合理,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无权收取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