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自杀后能让受益人得到理赔吗?
人寿保险是赔的,不过还是有个前提,那就是有一个时间限制,通常是两年,从购买保险起,两年之后,如果自杀,保险公司也是赔的,保额有多少就赔多少。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主要有这么几层意思:1合同成立或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是退还现金价值(简单得说现金价值就是你的保费加上分红所得除去你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部分的费用所剩下的那部分钱,这个钱根据寿险种类不同一般只有原已缴保费的20-46.66%,银代产品高一点可达80-95%)
2.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外,被保险人自杀的情况这么处理,法律未作规定。法无规定即为自由,可由寿险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不承担责任的则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合同无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该全额理赔。
3.两年的时间是法律规定,没有寿险的免责条款有少于两年的规定
4.自杀的判定标准由公安机关来认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对自杀方式不作要求,只以被保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为给付条件。
5.不合法的情况下,既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了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人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法律有规定的例外。
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