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对人逻辑能力的影响
法律思维对人逻辑能力的影响如下:与辩证逻辑相比,形式逻辑是法律思维的主要工具,它在撇开思维的个别具体内容的条件下研究各种不同种类的判断、推理的形式结构及其正确联系的规律,从许多个别的、具体的思维形式中抽取和概括出一般的逻辑形式和规律、规则,这些逻辑形式、规律、规则都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反映;是通过人千百万次实践的重复而在人的意识中固定下来的。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关于充足理由律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目前逻辑学界尚有不同意见)。
这些规律对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强制作用,是一切人所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了它们的逻辑要求,就会破坏思维的确定性、一贯性和论证性,引起思维的混乱,所以形式逻辑是人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和表述论证思想的必要辅助工具,也自然是法律思维的主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