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程式化的表现体现在两个方面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程式化的表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语的成文化,二是结构的固定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