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助行为的法律规定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注意,行政许可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而在行政处罚中则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公***事务的事业组织。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而在行政处罚中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公***事务的事业组织。

扩展阅读:

《行政许可法》第三章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的规定如下。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授权组织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委托实施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法》第三章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的规定如下。

处罚的实施主体: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处罚权的授权主体: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受托组织实施处罚的程序: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托组织的条件: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