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印书如何避免违法

私自印书避免违法方式如下:

私自印刷书是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7、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8、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类作品;

9、未经许可,录制、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演;

10、未经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14、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

15、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7、未经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其作品、制品上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

18、未经许可,故意删除可改变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留在作品、制品上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