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住所指什么

首先,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住所指的是:拥有地域的住房所有权,并且居住满1年的。

然后,根据你的实际问题,你所租的房子不可以称之为你的住所,因为并不满足中国境内住所的定义。还有就是你长期在你朋友家住或者在宾馆住也不能称之为你的住所,但是可以称之为经常居住地。解释如下: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一般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居住地或者惯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3、住所,指以久住之意思,住于一定之地域者。(胡长清著:《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7页。)

4、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扩展资料:

居所与住所不同。居所是指暂时住居地,但暂住不是短时的意思,而是有预定期间,在特定事务终了后即离去之意。通常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住所,或住所不明,或在外国有住所在本国没有住所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就以其居所为住所解决各种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原告、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