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见义勇为的问题

先看刑法

“第二十条:……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条款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抢匪(属于六类严重暴力犯罪之一)实施了抢劫,在逃跑过程中,你伸腿的动作,显然不是想要加害于他,而是阻止、减缓他的逃跑,便于进行抓捕和追赃,这是典型的见义勇为,其防卫行为适时、适度,不构成犯罪,造成了任何后果你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会为抢匪的死伤埋单。

补充:1、劫匪得手后在逃跑、转移赃物的过程,是抢劫的延续;2、关键是你伸腿的动作本身,其目的很明确,是为了配合追抓、延缓劫匪的逃跑速度,并未超过必要的强度和限度;3、劫匪如果摔倒,受伤或者死亡,那是咎由自取;4、为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国鼓励公民与犯罪作斗争,目前司法部门对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见义勇为或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