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主观:
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3、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