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律产生的叙述中
C
[解析] 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是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科教文卫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到清朝末年,在修律的过程中中华法系宣告解体,同时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制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