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移交物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移交物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物品,可以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责令其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物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物品,应当向移交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并记录移交情况。

3.《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经侦查不起诉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对于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利益和违法所得转移的财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移交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移交物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