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律师的兼职法律顾问能否代理所服务企业或个人的民事诉讼?

这里必须搞清两个问题,一是律师与非律师区别;二是兼职法律顾问的含义。其实,通俗地讲,律师是经司法部颁发律师执业证的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而其他没有律师证又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是非律师的法律工作者。而法律顾问只是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一部分,法律顾问只是一种称谓,它不是一种职业身份,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甚至一些非法律工作者,只要有独到之处都可以兼职从事法律顾问。这与代理诉讼是两码事。

从民事诉讼代理来分析,《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即使是非律师,只有是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能够代理所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民事诉讼。因此,你所讲的人员是可以为所服务的企业及个人代理民事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