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信用卡透支无能按时偿还,妻子个人财产是否会受到牵连?
丈夫信用卡透支无能按时偿还,丈夫信用卡透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妻子个人财产会受到牵连,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妻子个人财产不会受到牵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同生活、***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下半年,兰州小伙小军将妻子小玲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二人刷信用卡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合计14万余元,由二人***同承担。
诉状中,小军称婚后小玲无业在家,因家庭开销大导致二人经济压力巨大,透支信用卡高达9万余元。无能力偿还后,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无法修复,决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查明,二人结婚前,小军已经按揭购买了经适房,每月还款1900元。该房作为婚房,由小玲全额支付装修费用,并出资购置全部家用电器,小军出资购置全部家具。
同时法院查明,2016年7月,小玲陪同小军与一家贷款公司,以小军名义签订借款服务合同,向该公司借款本金9万余元,本息合计14万余元。该笔贷款全部支付至小军银行卡内,大部分用于偿还双方***同生活期间小军名下信用卡内透支的费用。
法院一审判决,小军与小玲离婚予以准许;小军补偿小玲房屋装修款4万元;***同借款本息合计8万余元,由二人分别承担50%;小军补偿小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房贷3万元。经折抵后,由小军给付小玲补偿款2.8万余元。
人民网——14万元信用卡账单压垮婚姻?法院判一人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