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相关法律问题及个人维权

问题一:

从劳动法的角度,上述3个月试用期是否应该转正,及时公司经理不予承认,

这个不是必然,也可能因为不合适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怎样,另外再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

是否法律意义上已经可以认为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待遇,包括工资、补贴等?

这个肯定不是,因为这事没有办法一概而论,这个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

问题二:

根据上述情况,经协调调岗失败后,员工如主动申请离职,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公司是否需要给予赔偿?

没有赔偿

问题三:

A员工是否需要整理相关证据佐证上述事实?以防公司不认账!

没有意义

问题四:

如果公司拒不赔偿,应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护个人权益?

理论上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五:

有时候胳膊拧不过大腿,作为弱势群体的A员工,如何最大化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单位另外补你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