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战时状态?谁可以有权宣布呢?
它是指当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将军队处于最高级的备战准备,并向全国发布战争动员令的一种战斗紧张形势。总动员令在资本主义国家由政府决定发布,在社会主义国家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发布。
交战国之间的敌对状态。一旦进入战争状态,交战国之间的外交关系、经济贸易等关系即告断绝,原签订的协议也告中止。双方将撤回外交人员和侨民。战争状态通常以签订停战或和平协定而告结束,也有战胜国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状态的。
通常需要国家间宣战,表示正式进入战争状态,但也有例外。例如,德国突袭波兰,日本偷袭珍珠港。
扩展资料:
交战国一旦进入战争状态,它们之间就由和平关系转变为战争关系,战时国际法包括中立法就开始适用,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如交战国之间一般断绝外交和领事关系、交战国人民和财产均受到影响、交战国之间的条约关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不存在战争状态的武装冲突中,不产生战争状态的全部法律后果,如外交关系不一定断绝,条约和其他关系不一定中止,财产不一定受到影响等;同时,由于中立法不适用,交战国不得在公海上对非交战国的船只、飞机行使临检、拿捕的权利,也不得对敌方海岸及港口实施封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