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简述法庭发言词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主要写作特点是主旨的鲜明性,材料的客观性,内容的法定性,形式的程式性,解释的单一性。

法律文书的主要写作特点是主旨的鲜明性,材料的客观性,内容的法定性,形式的程式性,解释的单一性。法庭发言词包含了当事人的自我介绍,事实原因,起诉要求,还可以声情并茂的表达自己对该事件发生的看法,在法庭上与对方当事人对质,回答审判人员的提问等等。

法庭审判活动的参与者的目的是不一样的,目的冲突是法庭话语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