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素以酷刑流传后世,但也有些许“奇葩”法律,这些法律是什么?
秦朝有许多奇葩刑法,比如说男子在身高150厘米以上,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女子在140厘米以上,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这样说的话,做了杀人放火的事,难道长得矮就可以随意妄为了吗?真是一条十分奇怪的法律。
再比如说,在秦朝,是不能随便丢垃圾的,丢了垃圾,要在脸上刺字,再用特殊的颜料在脸上涂抹,别人一看到你就让你颜面尽失。这要放到现代满大街的人都要被毁容了。
除此之外奇葩法律还很多,比如说,在秦代,男子汉是不能大哭的,否则脸上也要刺字。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人这一辈子难免有些伤心事,要是万一伤心哭了一场还要被毁容,想一想真是令人害怕,不知道秦国人怎么扛过来的。
这还不算完,秦朝还有一条法律是不能打老婆,不论老婆犯了什么错误。打了老婆,要把犯人的头发和眉毛一起剃掉,这条法律真心很奇葩。虽然打老婆不对,可这惩罚也实在是太重了,估计很多老婆都不会高兴吧。不过看来秦朝时对女性还是很注重保护的。
还有一条,如果男人和别人的老婆通奸,那杀了这个奸夫,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感觉这样还是有些不注重人权啊,生命毕竟是最宝贵的东西,随意杀死他人怎么也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啊。
如果随意剥夺他人生命还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政权都是不稳固的。秦朝的快速灭亡和这些不合理的法律有着不小的关联。如果生活稳定,司法宽容,张弛有度的话,秦朝的生命力应该会强不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