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梅的人物经历

1986年毕业于江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南昌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2007年,于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站从事研究工作,获民商法学博士后证书。2002年1月-2003年1月,以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访问留学于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2013年12月-2014年12月,以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访问留学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并任兼职律师。原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暨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暨民商法硕士点负责人,并兼任南昌大学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秘书长。为江西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5年,以紧缺人才身份引进进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作。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民商法重点学科带头人,并兼任校图书馆馆长。2012年,引进进入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工作,系该校三级岗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