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试用期无理由辞退员工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以辞退员工的条件如下:
1、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员工辞退;
2、用人单位符合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要求的,可以将满足条件的员工辞退,但此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3、可以证明员工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辞退。
综上所述,试用期被公司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辞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