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出庭委托律师被告可以当场反诉吗
一、离婚案原告不出庭被告可以反诉吗
起诉离婚一审原告可以不出庭吗?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被告可以反诉吗? 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但有几个例外: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了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到庭的被告指负有赡养、抚育、扶着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作了必须到庭的特殊安排,这是因为人身权利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尤其是婚姻关系,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官往往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法律才有此设定。 那么法律是否允许有例外呢?假如离婚案件的原、被告一方确实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诉讼活动,能否得到法律的“开恩”? 答案是肯定的。《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了离婚诉讼当事人出庭的义务,同时还允许有例外,即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但这里的“特殊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释明。司法实务中,通常比照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是指: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二、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人未到庭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二种情况,一是找不到被告,被告未到庭;二是能找到被告,但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被告未到庭,就不存在调解的条件或可能,导致人民法院审理工作难,判决离婚难,甚至某些案件直接判决不准离婚。律师认为,如果被告未到庭就不判决离婚,对原告是一种不公平,对被告则是一种纵容,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于离婚案件被告未到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 此时并不会因为被告不到庭就不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在原告提供了相应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也是会对案件作出离婚判决的,此时属于缺席判决,对被被告来讲可能会有所不利。因此建议收到法院离婚传票之后还是要按时参加诉讼才行。三、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 比如夫妻双方***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 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2、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离婚案件当中相对于原告不到庭,通常是被告不到庭的情况比较多。原告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案原告不出庭被告可以反诉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律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