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是权利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一、公民的基本义务如下: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二、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在中国,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生活保障、物质帮助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

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众所周知,公民的法律权利名目繁多、范围广泛,既包括基本权利,也包括一般权利。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进行规定,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