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有哪些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走私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

法律分析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单位或单位和自然人,就自然人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一)客体要件: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