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刮痧》有感

刮痧,一件在中国人看起来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却因为中西方文化差异,让一个幸福的家庭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场荒谬的官司中。电影刮痧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许大同怀揣着自己的梦想来到美国,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这片土地上站稳了脚跟。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事业,还有了温柔的妻子简宁和可爱的儿子丹尼斯。为了尽孝心,他将自己的老父亲接到了美国。一天夜里,小丹尼斯发烧了,夫妻俩都不在,但是许父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说明,只好采用中医治疗方法刮痧。一次偶然的撞伤,许大同将儿子送到医院,医院的护士却发现了丹尼斯后背上因为刮痧留下来的“伤痕”,他们给许大同夫妇扣上了虐待儿童的罪名,许大同夫妇开始了同儿童福利院争孩子抚养权的斗争,中西方的文化也开始碰撞。

电影中,梁家辉饰演的许大同是一个好儿子、好爸爸、好丈夫。作为儿子,他什么都为父亲着想。打官司时,他为了让父亲不担心,不自责,宁愿自己承担一切痛苦。为了让父亲顺利地拿到绿卡,他甚至对法官撒谎承认是自己帮丹尼斯刮痧。作为爸爸,他会讲故事哄丹尼斯入睡;他会不顾危险和歹徒搏斗,只为夺回自己给儿子的圣诞礼物;他会在圣诞夜冒着生命危险沿着落水管爬上在九楼的家,只为履行对儿子的承诺。作为丈夫,他会在简宁伤心的时候,用自己的幽默把妻子逗笑。但是这样的人也有他的缺点,易怒。在法庭上,他被对方律师的言语激怒做出过激行为,失去了原本对自己有利的形势。说到这一点,就不得谈一谈许大同的另一个身份。作为一个中国移民,

他觉得美国是一个可以实现梦想的地方,他努力地适应美国,融入美国,努力地成为一个美国人。为了让丹尼斯有好的语言环境,他和同样是中国移民的妻子一直用英语交流。他以为自己在美国住了八年,他就可以完全融入这个国度。可是,他错了。他改变得了服装,却改变不了肤色;他能学会语言,却学不会思维方式;他始终是中国人,有些东西是根深蒂固的。许大同是在中国的土地上长大的,他的人生观、价值观难免有中国的“影子”。中国和西方国家有不同的`历史,自然有着不同的文化底蕴。

关于友谊,许大同的老板昆兰本来去法庭是为了帮许大同,但当他看到丹尼斯因刮痧留下的伤痕时,缄口不再发言。由此引发了许大同的强烈不满,认为他不够朋友,许大同因此从法庭出来后直接辞工。在中国,我们会因为他人与自己的关系亲疏或多或少地给予方便,但是许大同的老板却没这样做。昆兰从小生活在美国,他在美国长大,所以他是以一种美国人的态度看待这种事。当昆兰认为许大同虐待丹尼斯时,不再帮其辩护,这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后来他从许父口中得知刮痧是一种中医疗法时,不远千里来到中国求证,他为许大同的一家重新团圆和完整付出了不小的努力,这份友谊值得许大同珍惜。从这一点上,亦可以看出欧美国家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

在教育方面。丹尼斯和昆兰的儿子打架时,许大同不问清楚就让丹尼斯道歉,丹尼斯不愿意,他就重重地打了丹尼斯。许大同觉得这样做是对好友的尊重,但是许大同的好朋友昆兰却觉得他不可理喻。这就是东西差异。在保护儿童方面。中国法律中缺乏对儿童监护的规

定,而美国则相对健全。在影片中,美国人将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就已经犯罪了,这让中国人觉得不可思议。美国对儿童的保护权利并非是个人的,而是公***的。影片中,护士发现小丹尼斯背上的伤痕时,马上报案,其他人也为了小孩不生活在自己认为的虐待环境中积极出庭作证。相比之下,中国公众少了一点勇气。中国人一般认为教育小孩是孩子父母的事情,旁人最好别插手。对于出庭作证这种事也不是很积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一点的确中国是该向西方学习的地方。

中西方的差距的的确确存在着,但我相信只要双方都能努力,这种文化障碍是可以跨越的。影片中,昆兰为帮助许家团圆来中国亲身体验刮痧疗法,同时,在许老先生写给大同的信中也提到了关于刮痧的相关电视纪录片,这不正是双方尝试互相了解的例子吗?在中西方文化的交流过程中,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互相尊重与理解。不要拿自己的想法随意评价别人的行为,我们要学会相互沟通,从对方的文化中吸取精华,一起进步。影片中那个律师就是一个反面教材,他放大了孙悟空的缺点,刻意隐瞒了孙悟空正义的形象。中西方不同的的文化道德观念是在各自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缓慢形成的,我们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世界是一体的,不管各国文化、道德观念、法律有什么矛盾,最根本的目的都是是为了人类的和谐,影片中,许大同夫妇和福利院打官司,也是为了让丹尼斯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电影结局是圆满的,不管文化差异有多大,只要我们有一颗尝试理解他人的心,有接受别国文化精华的度量,有爱,这个世界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