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知识辅导-----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停止形态

四、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停止形态

理解、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涵义和处罚原则

根据刑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五、***同犯罪

1、***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同犯罪是指2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2人以上***同故意犯罪。

***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或单位)

第二、具有***同故意

第三、***同实施犯罪行为

2、***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类。

根据《刑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同故意犯罪。

人以上***同过失犯罪,不以***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题: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2006年)

A.未遂犯

B.从犯

C.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

D.中止犯

答案 AC

六、罪数形态

(一) 一罪的类型

我国的刑法理论通常将一罪分为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

1、实质的一罪

实质的一罪是指虽只有一个行为,但这一行为具有特殊性,容易被误以为是数罪,但从犯罪构成来看,应当定一罪的犯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

2、法定的一罪

法定的一罪是指本为数罪,刑法明文规定为一罪的犯罪。主要包括两种情形:惯犯、结合犯。

3、处断的一罪

处断的一罪是指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本应当定为数罪,但在科刑上作为一罪处理。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