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收据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

1、标题写在正上方中间位置,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2、正文一般写明要注明缴款人名称,交款原因,交款形式,如收到支票的要注明支票并抄录支票号,以免日后支票退票,对方扯皮;

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名称姓名,署名的收到具体日期,还要加盖公章;

4、大写第一位前面的空格里画个园里面画个叉,后面的零要补全

5、小写要紧贴人民币符号,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每个逗号隔3位,不给中间加数字留余地。

6、要标明收款人、以及日期

7、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

正规的借据写法包括三部分:

1、标题,一般即为“借条”或“借据”

2、正文,一般为向谁借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什么时间归还。如果要再详细一点,对于实物,还应包括物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归还时,以什么方式归还。

3、落款,包括借款人和借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单位,还应加盖单位印章。

构成有效票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票据行为人应当具有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

2、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必须完整,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文字、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字等;票据必须交付。实施票据行为后,票据行为人必须将票据交付给持票人,才能最终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