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出入境管理法有哪些新内容?

2012年6月30日,中国立法机关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它取代了198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新法将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并适用于外国人和中国公民的出入境管理。

对于外国人来说,新法将对他们的入境,在中国居留和工作实行更严格的控制。在中国雇用外籍员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应注意以下主要规定:

1、新法区分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和非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180天,最长为5年,但是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90天。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2、新法首次明确界定“非法在中国就业”。有以下三种情况:

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新法明确指出,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在过去, 如果一个外国人被发现非法就业, 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当局可以采取的措施。新法明确规定,当局(即公安局或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进行现场检查或连续检查,甚至在不能消除怀疑的情况下,可拘留嫌疑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任何外国人在中国非法就业,当局有权遣返其到他/她的本国。如果?一个外国人被遣返,根据主管机关的决定,他/她可被限制在以后的1到5年内重新进入中国。

4、此外,新法规定,外国人和他们的中国用人单位应对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的邀请函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做,外国人将不能够获得签证和居留许可。如果中国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根据新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普通签证,如工作,经商,学习或旅游签证等,以及申请要求,由国务院规定。我们期望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国务院将发出有关实施细则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