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时公民对警车拍照犯法吗?
人民群众拍摄警察执法并不违法,在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可以拍摄的,但是这个拍摄并不是随意拍摄,拍摄也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公开传播的,不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以及个人隐私,公民的权利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法律分析
公民用手机拍摄执法机关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任何执法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组织均有权进行以各种方式监督,而且,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质疑,曝光,以让社会大众知晓,如果违法行为是针对自己或影响到自己利益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温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因此,公安局不仅不应当阻拦,而且还应敞开大门,欢迎和鼓励公民以各种方式包括拍摄的方式进行监督,这与有没有记者证等没有任何关系。其次,警察强行删除拍摄的内容是违法的。因为拍摄也是合法监督或鼓励方式之一,因此,警察应当予以尊重和欢迎。如果警察的执法是正当的和合法的,对于公民的拍摄,不应当有任何疑惑或顾虑,警察根本没有权利对拍摄的手机或相机进行检查甚至删除,这种检查和删除行为从法律上讲也是一种行政行为,但是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针对这种违法行政行为,公民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这种行为违法,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