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一) 为谁执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执法工作任务而言,这里的“人”应该解释为“人民”,因此,第一个问题就有了答案-----为民执法。就是要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监督和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行为,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当前,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质监执法领域应该扩展到流通领域,理由是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大多产生于生产领域,在江苏、湖北等地,法院对质监部门在流通领域的执法工作也是持支持态度的,而且执法工作成效非常显著。目前,这种认识已在宁波某些质监执法部门实施了,成绩据说还不错。但是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有越权执法之嫌。执法工作的原则是依法行政,根据我省“三定方案”的规定,除了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外,质监部门无权在流通领域执法。因此,除去这种在流通领域的执法(不包括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执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性质上而言就是越权执法,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精神要求的。对他省的经验与做法,正确的态度是借鉴而不是照搬照抄。每个执法人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在生产领域履行好为民执法的职能,才能在执法工作上保持正确航向。二、 练好兵就执法队伍而言,以人为本的“人”就是指执法人员。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素质。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特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执法能力与水平。(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按照支队关于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微型党课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刻苦学习先进经验,认真写作心得体会,解决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二)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不断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按照以练为主、学练结合的方针,通过多办案、办铁案、办有影响力的案件,提高发现违法生产行为、调查取证(尤其是第一现场取证的能力)、现场控制和案件处置的能力。(三)统筹兼顾,培养大局意识。执法工作应该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从大局出发,不仅做到案件办理符合法律规定,还要做到教育违法企业和纠正违法生产行为,尤其是要做到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 站好岗打假除劣,是每个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到合法、及时、有效。1、合法,就是依法行政,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法律保障,要求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合理,在法律上无懈可击。2、及时,是办案效率的要求,强调办案要快,只有快,才能及时制止违法生产行为,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比如,食品类案件,应当集中所有精力,以最快的速度处置,追回已流入社会的不合格食品,同时阻止在售不合格食品的销售,防止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故的发生。3、有效,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根本体现,强调的是办一个案件,做到“打击一个违法生产单位、威慑一批危险生产单位(包括有违法生产企图的生产单位和尚未被发现的正在实施违法生产的生产单位)和教育一般生产单位”。具体而言,查处违法生产行为时,通过加大惩处力度,如吊销证照、曝光、加大罚没额度等,使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收益;同时加大宣传教育,让依法生产的意识覆盖生产环节的每个角落,让违法生产者和蠢蠢欲动者自动放弃违法生产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