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上门女婿有什么规定
上门女婿,“入赘”只是民间说法,法律对上门女婿并没有特别规定,只是民众一般把结婚理解为女方到男方家生活。上门女婿与正常的女到男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区别,也没有特别说法,法律地位平等。
民法典上门女婿应对岳母尽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上门女婿的赡养责任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
三、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儿媳承担赡养义务。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