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质量问题
(一)土地退化问题
我国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而且土壤侵蚀、土地沙化、土地盐渍化等土地退化问题十分严重。据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统计,20世纪末我国土壤侵蚀面积355.56×104km2,占调查国土面积的37.42%。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严重的43×104km2的土地上,每年流失的肥沃表土厚度平均达到0.5cm;陕西北部和内蒙古南部黄土侵蚀量可达3~5cm/a。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由于土壤侵蚀而失去耕地约4000×104亩。一位外国专家在考察了黄河流域后感慨地说:黄河流淌的不是沙土,而是中华民族的血液。
我国天然草地面积近400×104km2,占世界草地面积的13%,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1%左右,是环绕东北、华北、西部最大的绿色屏障。但其退化问题十分严重,约50%~60%的天然草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退化趋势。据统计,我国沙漠化发展的速率惊人,20世纪60~70年代为1560km2/a,80年代为2100km2/a,90年代达到2460km2/a。到90年代末,我国北方由于人类活动导致的现代沙漠化土地已达到38.57×104km2,每年因土地沙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40亿元。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分布有盐渍土面积81.8×104km2(现代盐渍土面积约36.93×104km2,残余盐渍土面积约44.87×104km2),潜在盐渍化土面积约17.33×104km2。主要分布在滨海、华北平原、东北平原、西北半干旱地区、西北干旱地区等,可分为以含硫酸盐为主的松盐土和以含碳酸盐为主的碱盐土,其对人类生产和生活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使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影响植被生长并间接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且能损坏工程设施,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约20亿元。
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明确提出要保护包括土地在内的自然资源。1994年6月17日,联合国在巴黎通过了《联合国关于发生严重干旱和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沙漠化的公约》(简称《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包括中国在内的112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1978年我国批准兴建的三北防护林工程是一项国内外瞩目、空前巨大的生态林业工程,占国土总面积的42.4%,是我国防治土地退化的首次战略性举措。
(二)土地污染问题
20世纪30~80年代发生的包括水俣病和骨痛病在内的世界十大公害事件,使人们开始关注与化学物质有关的环境质量问题。1962年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的著作《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出版后,立即引起了轰动。这场关于DDT及其他化学物质污染的大争论,首次揭示了土地生态安全问题。1978年荷兰学者F.A.F.De Haan在研究荷兰沙质土壤施肥状况时,首次提出了“化学定时炸弹”(Chemical Time Bomb,简称CTB)这一概念。1990年W.M.Stigliani给出了“化学定时炸弹”的一般概念:“化学定时炸弹的概念涉及一系列事件,其主要指随着环境(气候和土地利用)的缓慢变化,使存储土壤和沉积物中的化学物质活化,引致延缓的但突然爆发的有害效应。”土壤的脆弱度、化学物质的累积量和土地利用方式是对化学定时炸弹起作用的三个主要方面。“欧洲大面积森林死亡事件”是区域性较大规模爆发“化学定时炸弹”的典型实例之一。至此,以化学物质和化学作用为主体引发的土地质量问题,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我国虽然经历的工业化时间短,工业仍然欠发达,但工农业污染相当严重。这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由农业生产发展所造成的。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土地逐渐出现板结,土壤肥力下降。农药的使用虽然消灭了害虫,但也伤害了鸟兽虫蛇,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类生产环境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大量使用农药后,农产品食用的有害性增大,影响人们的消费信心。
二是由乡镇企业发展所造成的。在农村改革开放之初,经济二元结构体制制约了农民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不能向农村以外的地区和部门迁移,农民只有就地办乡镇企业,摸索出一套“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土办法,发展农村的工业化,为农村的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做出了贡献。由于这些企业技术落后,虽然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极大地破坏了农业的生态环境,但对于一些不发达的乡镇来说,它们可能是财政收入的支柱。因此,一些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会小会上说污染企业早关闭了,而实际上还在生产。
三是由农村盲目开发所导致的。农民因找不到好的致富路,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地兴起了开发自然资源的热潮。开发现有的有限资源成为农民致富的捷径。但资源是有限的,盲目开发造成了很多不利后果,主要表现为水灾、旱灾、沙漠化、环境污染、山体滑坡等灾害频繁发生。
四是由地方政府盲目引进项目所产生的。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对于引进外资往往提供十分优惠的条件,对于一些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也不加以限制,只注重引进的项目数和资金额,而忽视了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