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年龄段的划分

法律分析:0-6岁为婴幼儿;7-12岁为少儿;13-17岁为青少年;18-45岁为青壮年;46-69岁为中年;69岁以上为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