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前假的规定吗

法律主观:

国家关于产假的一般规定如下:1。女职工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5天的产假;5、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2天的产假;6、晚产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计划生育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在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可以长到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