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与纪律法的区别

新闻传播法与纪律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性质、适用范围和管辖机构等方面。

1、性质:新闻传播法是一部国家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领域相关的专门法律,具有法律效力。而纪律法是特定行业、领域内的行业规章,有时也作为补充法规出现,适用于特定的从业人员及相关机构。

2、适用范围:新闻传播法适用范围较广,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相关领域,且是针对所有从业人员的普遍意义上的规范。而纪律法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对特定行业、部门和机构的从业人员及相关机构有约束力。

3、管辖机构:新闻传播法的主管机构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而纪律法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则是针对特定领域的部门或机构自行建立的部门或小组。

新闻传播法和纪律法都是为了规范特定领域从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行为而制定的,但其法律性质、适用范围和管辖机构等方面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