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要求
法律分析
一、国家对校车司机的要求,首先对要具备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年龄要在25到26周岁之间。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的记录。
三、开车经历中没有致人死亡或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记录者。
四、没有饮酒驾驶记录者或没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没有犯罪记录的。
六、没有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对开车过程中造成行车安全的人,没有酗酒和吸毒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第二十六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第二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