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非实证主义 自然法学 综合法学 这4个概念是什么关系?求指教~
楼主提的是个法学学派的问题,自认为百度百科的回答灰常专业:引用如下,也作为自我学习。
法律实证主义: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
“ 自然法认为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关联性,而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法律的有效性和道德、公正无关。
对于实证主义来说,“法是什么”仅仅依赖于“什么已经被制定”和“什么具有社会是实效”。而自然法坚持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除了权威性制定要素和社会要素之外,还必须要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最主要的定义要素。”
综合法学派主要观点为:法律是形式、价值与事实的特殊结合,社会的、历史的、政治、经济以及科技的发展等因素影响着法律的制定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