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包括:

1、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

3、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4、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前款规定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扩展资料:

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

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

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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