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一、最高贷款额度60万

首次申请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其他贷款不超过40万。

二、按照个人公积金余额规定倍数发放贷款

1.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

2.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

3.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

4.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

5.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

6.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

三、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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