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催告应当以什么作出
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其内容需要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2、如果涉及到金钱给付的,还需要明确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