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是珠海市公安局下属的一个分局,负责香洲区的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一、香洲分局的职责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多项职责。在香洲区内,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治安防范、巡逻防控、案件侦破等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香洲分局的工作特点
香洲分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警民互动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分局还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治安管理和打击犯罪的效能,如利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和防范。
三、香洲分局的成效
在香洲分局的努力下,香洲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得到了及时侦破和处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同时,分局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赢得了广泛赞誉。
综上所述: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多项职责。分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联系,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治安管理和打击犯罪的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分局的努力,香洲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规定:
扰乱公***秩序,妨害公***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规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