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可以领失业金吗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满足条件以后,失业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证申领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前往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