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最近要搬厂了,从长安镇搬到虎门镇,如果不去的话有钱赔吗

根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85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由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向东莞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因此,用人单位搬迁,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视用人单位搬迁的情况而定。

你这种情况是从长安搬到虎门,是行政区以内搬迁,是没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