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点播法律问题分析
除了电视影视剧网剧也逐渐活跃在人们的视线中,只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就可以观看电视剧,因为许多家里没有电视的人提供了方便只需要一个手机就可以观看电视。但是在各种电视剧不断出现的情况下网络平台也增加了一些盈利的方式,比如庆余年电视剧的火爆,本身该电视剧就需要影视VIP才能够观看。但是有的人觉得更新的太慢,网络平台甚至推出了付费的超前点播,一时间众多网友在网络上开始纷纷讨论了起来。
对于网络平台来说为了赚钱增加点击率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为了赚钱在你是VIP的基础上增加了付费超前点播,这和套娃式盈利又有什么区别。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购买了影视VIP,网络平台还需要购买超前点播才能够观看更前的剧集,这对消费者来说本来就是不公平。这样一来影视平台一家独大甚至对同样的一个人赚了两份钱当然会引起网友的不满,网友作为消费者当然会拥有自身的合法权益。本身作为影视会员包括该平台的VIP影视观看特权,既然如此还在影视特权调电视上进行超前点播这样一来就是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这也是影视剧平台在网络上打的擦边球,想利用这种超前点播的方式,声明自己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并且赚了一笔消费者的钱。
作为影视平台方本身已经拥有影视VIP的盈利模式,而超前点播确实并没有严重侵犯到消费者的权益,因为这是消费者个人的选择可以选择不去开通VIP也可以选择不进行超前点播。这对于网络平台来说是消费者自我选择的问题,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本身网络平台就已经明确了VIP会员协议的一些过程,但是超前点播确实损害了作为VIP会员提前关注的权益。作为VIP会员本来就可以在影视平台上获得提前关注的特权,而普通用户却享有与VIP会员差不多的观影体验,这样一来降低了VIP会员在观看影视时候的满足感。
作为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要亲身实力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网络平台坐地起价压榨两方利益时,我们作为消费者要合理的利用法律条款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网络平台,也一定要维护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作为消费者的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