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利案件中哪些涉及实质正义的内容?
一是:平冤;
伸冤,是郭利出狱后做的第一件事。出狱后,他就一直奔走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寻找能够自证清白的证据,为自己平冤。
二是:维权;
维权所需付出的代价之大,特别是消费者与一些强势的垄断企业或者大企业博弈时,则更需要勇气,因为说不定就是一条漫漫的“长征路”。
三是:职业打假。
消费者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郭利向媒体曝光,手段行为合法合理,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要件。监督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以向媒体曝光的方式索赔,不能简单等同于敲诈勒索行为。
郭利,“结石宝宝”父亲。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郭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
2009年7月,雅士利集团与郭利约定在杭州当面交付赔偿金,提前守候的潮安县警方与杭州警方,将郭利抓捕。第二年,潮安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改判郭利无罪。2018年7月31日,“结石宝宝”父亲郭利发布公开信,要求雅士利集团赔偿4000万美元。
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认定含三聚氰胺。据媒体报道,事件波及婴幼儿近三十万人。因女儿曾食用过该品牌奶粉,郭利带其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之后,他将家中剩下和新购买的部分奶粉送检,检出两个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较高。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和郭利达成和解协议,施恩公司补偿40万元,郭利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