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抢劫48万在缅甸被判死刑,外国人在中国犯罪能被执行死刑吗?
标题前后两部分都是没问题的,中国人在外国犯罪会被处罚甚至判刑,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同样会被我国相关机构判罚。
事件追溯:三名贵州籍男子在缅甸实施犯罪,被当地机关判死刑刘某、周某、张某是贵州籍人员,因在缅甸实施抢劫、绑架和持刀伤人等犯罪行为,被缅甸司法机构按照当地法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新闻一出,瞬间吸引了大量舆论的关注,对于该判罚严重程度、司法管辖权等问题的讨论也是此起彼伏。
以下笔者就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在判罚严重程度上,死刑+立即执行,确实已经是人类司法的最高惩处了。要是案件发生在咱们国内、由我国司法机构来审判的话,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
至少在现阶段放出的案件背景里,三名犯人均没有致人死亡的指控。因此放在我国审理的话,抢劫+持刀伤人+绑架,封顶也就是无期徒刑+不可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造成严重恶劣后果的除外,这里笔者只讨论非极端情况)。
那为何案件会放在缅甸审判?又为何审判的结果如此之重?这一切就要一起来看争议的第二点——司法主权问题。
司法主权:属地管辖原则在案件中的实际运用上面那两个问题,牵涉到的其实就是司法主权和领土主权问题(准确点说叫做“属地管辖原则”)。
该原则规定了,如果A国公民在B国家犯罪,B国的相关部门是有权将其按照B国法律来进行审判和处罚的。
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是如此,具体例子在这些年已经出现过很多次了。
譬如2008年,英国人阿克毛在我国贩毒,被公安部门抓获。在审理过程中,时任英国首相布朗甚至亲自下场,与中国多次斡旋来给阿克毛求情,希望我国司法机关能从轻审判。
但正像笔者介绍的那样,这是严重妨碍我国司法主权、违背属地管辖原则的行为。
因此,我国司法审判机关并没有对一国首相的求情所动摇,在2009年将阿克毛执行死刑。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例子,放到本案中也是一样的。中国人在缅甸犯罪被捕,自然也要受到当地法律的处罚。但是在这里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各国法律的差异。
法律条款差异:不同国家法律条文不同,遵守当地法律才是正理准确来讲,同样一个案件被拿到不同国家审判,最后审判的结果可能有着天壤之别。
有些国家法律非常严苛,一些在我们看来还不至于上升到死刑的情况,仍然会被判处死刑甚至立即执行;
有些国家法律非常宽松,譬如极小部分国家还允许大麻合法化,这在我们看来都是完全无法理解甚至不可理喻的事情。
因此,中国人在其他国家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遵守当地法律。
说的露骨一点,如果在国外犯了一些性质不太恶劣的事情,我国大使馆出面或许还能保一保。但如果犯了触及到当地法律底线的事儿,那大使馆的作用就不明显了。
因为司法主权和属地管辖原则还是要遵守的。
岔个话题,部分司法流氓国家不算在笔者说的这里面(譬如加拿大无理扣押孟晚舟的事儿,就是典型的流氓司法)~
而且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像缅甸、印度、阿拉伯半岛那块儿的部分国家,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的约束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很弱的,有些国家还有反对派武装盘踞对峙。
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就算我们想要保人,那也不一定能保住(笔者还没有听说过这种例子,欢迎科普~)
结语:侥幸心理不可取,主动远离犯罪比什么都来得强其实本案的三个犯人如果不犯罪的话,凭借年轻力壮的身体,就算去工地搬砖也能在社会上活下去,可无奈还是要走上犯罪这条不归路。
现在人已经死了,案件已经了了。在吃瓜群众散去之前,舆论场是否能给大家多普及一些警示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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