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起诉是不是必须有原告本人去
提交起诉书时,不一定需要原告都到场,也可以由原告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立案手续。
法律分析
当事人要求起诉,起诉必须符合这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一定要亲自到法院起诉。因自己身体状况、路途遥远、没有时间等各种原因,自己不能够到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当事人可以选择立案的方式有:1、当事人带齐起诉材料,亲自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进行立案。2、当事人聘请律师,由律师进行诉讼代理。不用自己写起诉状和不用到法院立案,由律师处理。3、网上立案,首先在法院网站或者法院诉讼服务网站进行实名注册登陆,然后在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诉讼材料。法院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立案,缴纳诉讼费。4、邮寄立案。当事人首先拨打法院立案庭电话,并按要求将起诉材料通过邮政寄出,然后耐心等待法院的处理。邮寄立案需要注意问题:1、起诉书递交期限;2、到邮政及其他快递公司寄出,邮寄单写明具体寄收件人、物品名称、寄件日期;3、保留好带邮戳的邮寄凭证。4、和法院确认收件,及时交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